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受助学生异动转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6-03-10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请各二级学院在全面摸底基础上,及时掌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如休学、退学、转学等),做好春季学期资助对象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重点审核受助学生是否存在休学、退学、转学、受到重大违纪处分等不符合继续资助条件的情形。受助学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出国、入伍、疾病等原因办理休学、退学、转学等手续的,本学期不予发放国家助学金,按规定转评;受助学生受到重大违纪处分的,不符合受助资格,按规定取消其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要求摸排受助学生情况,审核上报信息,组织评定。经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讨论后,将转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汇总、复审后,将转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定,再进行资金发放。如存在分解指标、截留指标、平均资助、轮流资助、人情资助等现象,或出现学生投诉,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如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名单无任何异动情况,需以书面情况说明(经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章)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把关各项材料,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逾期将不予受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漏报、错报,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的,与学院考核直接挂钩。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后附经二级学院审核作证材料;

2、《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转评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

3、《2026年春季学期资助评选情况登记表》(纸质版,附件3)

4、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告应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指标分配、名单公示和评审结果等内容,并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公示时间及公示现场照片。评审报告须经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3月26日下午5: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图书馆207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dzcmzzfzk@126.com

联系人:欧阳娟

联系方式:0731-84028761


附件:

1、春季国家助学金异动转评通知文件.zip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