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转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5-03-05浏览次数:43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请各二级学院在全面摸底基础上,及时掌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如退学、转学或休学等),做好春季学期资助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异动对象

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入伍、疾病等原因办理休学、退学、转学等手续的,本学期不予发放国家助学金,需要进行转评。调整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或调整受助等级的学生,如上学期已获评国家助学金,同样需要进行转评。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要求摸排受助学生情况,审核上报信息,组织评定,经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讨论后将转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同时,登录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https://zhzz.hnedu.cn/web/),完成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审核与上报。学生工作部汇总、复审后,将转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定,再进行资金发放。如存在分解指标、截留指标、平均资助、轮流资助、人情资助等现象,或出现学生投诉,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如二级学院助学金无异动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工作部。

(三)二级学院应严格把关各项材料,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的漏报或错报以及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等,将直接与学院考核挂钩。

(四)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三、材料报送

(一)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请于3月21日(周五)下午5:00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审核与上报需同步登陆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完成。材料纸质稿交至图书馆208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zcmzzfzk@126.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均为:学院名称+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转评材料)。

(二)上报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表格后附经二级学院审核的相关材料;

2.《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转评信息汇总表》(附件2)需同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3.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报告。应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名单公示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附评审小组具体名单,并标注具体公示时间。评审报告纸质档须经二级学院评审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盖二级学院公章。

工作联系人:欧阳娟,联系方式:0731-84028761。


附件: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转评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