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7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4】3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三年制大专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

(五)经学校当年认定(2024年秋季)、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下同)排名均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30%(含30%);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八)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2024年中央下达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23人,根据上一学年2022-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1975人)比例按照因素分配法进行测算,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二级学院

      上一学年专科

2022-202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比例

(323/1975)

测算名额

最终名额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481

0.1635

 78.6648

79

 2

视觉艺术学院

 351

0.1635

 57.4041

57

 3

管理学院

 416

0.1635

 68.0344

68

 4

新媒体技术学院

 407

0.1635

 66.5625

66

 5

国际传播学院

 169

0.1635

 27.6390

28

 6

影视艺术学院

 151

0.1635

 24.6952

25


 合计

 1975


  323

323

名额计算公式:指标数÷(上一学年专科2022-202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上一学年各学院专科2022-202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

资助金额标准及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资金到位后一次性发放。

三、 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10月8日-10月12日)

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并提交附件1-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格式参照附件1-2)、学习成绩单、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的排名表(辅导员发至班级群供学生打印)、综合考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的排名表(二级学院管理员导出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排名表发至班级群供学生打印)、各项奖励复印件。

(二)学院初评(10月14日-10月25日上午)

1. 辅导员组建公示无异议的班级、年级评议小组(5-7人,非参评学生代表),填写附件2《XXX学院2024-2025学年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汇总备案表》,进行材料筛选审核,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拟推荐名单上报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2. 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代表等为成员,填写附件3《XXX学院2024-2025学年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名单备案表》),对班级、年级拟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查,提出拟推荐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10月18日-10月24日),公示无异议且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拟推荐名单及材料于10月25日上午12点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并将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评定信息导入模板》导入省智慧资助系统当前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端口并提交至学校(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附件5)。

(三)学校评审(10月25日下午-11月7日)

学生工作部汇总复审二级学院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及材料,并报学校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8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对评选过程有异议的学生,可在二级学院公示期间向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投诉或举报,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报学工部备案。申请但未获得推荐的学生,二级学院需及时告知原因。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10月25日上午12点前务必完成各项材料报送:

(一)系统上报

将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评定信息导入模板》导入省智慧资助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二)提交材料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学习成绩单、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的排名表、综合考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的排名表、各项奖励复印件,纸质档按附件6汇总表顺序整理;

2. 《X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汇总表》(附件6)(需与系统提交数据一致)纸质档和电子档;

3. 《X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须经学院评审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档(可参考附件7);

4.《XXX学院2024-2025学年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汇总备案表》(附件2)、《XXX学院2024-2025学年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名单备案表》(附件3)、《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资助评选情况登记表》(附件8)纸质档(需经学院评审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自律,认真组织好相关评选工作。

(二)注意规范,确保质量。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把关,指导拟推荐学生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填报材料,上报材料交学院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

(三)把控时间,高效推进。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安排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欧阳娟,办公电话:0731-84028761,电子邮箱:dzcmzzfzk@126.com联系地址:图书馆207室。

附件

 附件1-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2:XXX学院2024-2025学年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汇总备案表

 附件3:XXX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组备案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评定信息导入模板(省智慧资助系统下载)

 附件5:2024年国家励志奖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6:X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汇总表

 附件7:X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供参考)

 附件8: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资助评选情况登记表